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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统一内、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与国际规则"接轨"
2007-03-13 15:23  文章来源:莘县外经贸局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

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(记者万一)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规定内、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为25%。“这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,我国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首次实现一‘税'同‘企',标志着中国经济进一步与国际规则接轨。”全国人大代表、陕西佳鑫集团董事长吕建中说。

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,对境内所有企业都采取的是统一的唯一标准税率。我国现行内、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虽均为33%,但在实施中,为吸引外资、发展经济,各地对外资企业采取了有别于内资企业的税收政策,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赋为25%左右,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赋为15%左右,内资企业高于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。

“全世界159个实行企业所得税的国家(地区)平均税率为28.6%,高于草案中提出的税率25%的水平。我国统一后的税率对外资仍然有较强的吸引力。”吕建中说,“统一税率符合国际规则,有利于提高国内企业竞争力,同时也有助于继续吸引外商来华投资。”

全国人大代表黄玮说,我国企业税率和国际规则接轨后,将促进统一、规范、公平竞争市场的建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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